泰山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城鎮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進集團公司系統內城鎮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進一步夯實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基礎,堅決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國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行業主管部門下發的《城鎮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部署安排,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化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全面鞏固提升、建立長效機制各階段工作,在持續推進“四個全面更新改造”“兩個應改盡改”的基礎上,持續深入開展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對所有發現安全隱患的管道,在專項安全評估基礎上,通過落實管控措施或更新改造等實現應改盡改;對超設計運行年限、安全間距不足、安全設施不健全、臨近人員密集區域、地質災害風險隱患大等不滿足安全要求的廠站設施實現應改盡改。2025年,實現集團公司系統內“帶病運行”燃氣管道和廠站設施“兩個動態清零”,管網運行監測“人防十技防”全覆蓋,燃氣用戶安全設施全面升級改造。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集團公司城鎮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行動,結合自身實際,成立了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陳世峰
副組長:于新科、王海濤
成 員:曹俊鋒、黃東明、王桂林、杜林、潘雷、鄒方君、付春夏、鄭彬彬、趙慧、唐鳳蓮、周路路、賈方順、楊永溪、公建華、張坤、張衛國、王海、贠飛、張銳、趙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立在集團公司安全設備部,唐鳳蓮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本次城鎮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行動具體協調工作,方案實施以后,每月負責對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情況進行一次集中專項調度。
三、治理重點
(一)燃氣廠站設施。重點圍繞“5個有沒有”排查治理:一是有沒有用地、規劃建設及消防驗收手續不全的廠站;二是有沒有不符合現行設計標準強制性規定的廠站;三是有沒有臨近設計年限、未進行安全評估的設備設施;四是有沒有未定期檢驗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五是有沒有存在其他重大隱患的情況。
(二)燃氣管道設施。重點圍繞“10個有沒有”排查治理:一是有沒有建(構)筑物占壓的管道;二是有沒有穿越密閉空間且未采取保護措施的管道;三是有沒有超設計年限或臨近設計年限、未進行安全評估的燃氣管道設施;四是有沒有竣工資料缺失或底數不清的燃氣工程項目;五是有沒有超期未檢或未完成整改的壓力管道;六是有沒有經營區域界限不清晰、管道權屬不明的情形;七是有沒有易發生隱患(主要是指管道受力、易腐蝕老化、外部因素等影響)未落實保護措施的管道設施;八是有沒有不符合現行強制性標準的管道設施;九是有沒有失效的閥門等附屬設施;十是有沒有存在其他重大隱患的情況。
(三)運維管理體系。重點圍繞“6個有沒有”排查治理:一是有沒有巡檢制度未建立或落實不嚴格的問題;二是有沒有不按規定配備巡檢人員、設備的情況;三是有沒有警示標識不按規范設置或缺失的現象;四是有沒有不按規定落實第三方施工保護制度的管道區段;五是有沒有“三類人員”不按規定配備或未持證上崗的情況;六是有沒有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雙安全員”配置不到位、巡護不落實的問題。
(四)用戶端安全。重點圍繞“7個有沒有”排查治理:一是有沒有使用國家明令淘汰或不合格的燃氣具、連接管;二是有沒有設置在衛生間內的燃氣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三是有沒有設置在人員居住和休息房間內的燃氣管道及附件、燃具;四是有沒有設置在密閉地下空間內的燃氣管道、調壓裝置和燃具等;五是有沒有餐飲等非居民用戶使用氣液雙相瓶;六是有沒有未規范安裝報警切斷裝置、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假冒偽劣的“瓶、管、灶、閥”;七是有沒有未規范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未保持暢通、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救援的廣告牌等障礙物且使用燃氣的“九小場所”。
三、實施步驟
(一)徹底排查,摸清管道設施底數(2024年5月底前)。各主業公司對管道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再排查、再摸底,在督促各公司全面自查基礎,摸清城鎮燃氣市政管網與庭院管道、立管、廠站和設施等底數,做到全覆蓋、全鏈條、無盲區。要將摸排發現的“帶病運行”隱患建立工作臺賬,逐個對賬銷號。
(二)編制方案,合理制定改造計劃(2024年6月底前)。各主業公司要按照“先急后緩、分步實施”的原則,因地制宜科學編制改造方案,抓緊確定一批改造項目,明確任務清單和年度計劃,優先對重大隱患管道設施實施改造。將庭院管道、立管等老化更新改造,作為老舊小區改造必選項,納入年度計劃同步實施。更新改造所選用材料、規格、技術等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
(三)加快實施,嚴格落實過程管控(2025年年底前)。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實施燃氣管道“帶病運行”重點項目改造,對發現的重大隱患應責令立即排除并嚴格落實整改管控措施,確保實現重大隱患動態清零。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督促指導各方責任主體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標準規范,嚴格監督管理,嚴格竣工驗收,確保施工安全、質量過關,嚴防邊排查整治邊發生事故。
(四)智慧賦能,提高在線監測能力(2024年年底前)。加快推進智慧燃氣建設,動態匯聚燃氣行業數據,2024年年底前,泰城主城區要在人員密集場所等四級地區和20年以上管道閥井加裝物聯感知設備,在廠站加裝視頻、壓力流量監測設備。完善地下管網信息系統,建立地下管網信息感知專網,定期上報更新信息數據。
(五)完善機制,提升運維管理能力(2025年年底前)。著眼問題隱患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嚴格落實燃氣經營企業運行維護主體責任,加強能力建設,2024年7月底前,配備完成管道定位儀、泄漏檢測儀、成份分析儀等器材裝備,定期開展檢查、巡查、檢測、維護,依法組織燃氣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定期檢驗。健全應急搶險機制,提升迅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能力。要把“帶病運行”管道設施治理情況納入燃氣經營企業分級分類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
(六)加強統籌,夯實本質安全基礎(2025年年底前)。強化系統思維,體系推進集中攻堅“回頭看”專項行動、強化本質安全十條措施等各項工作,加快燃氣行業規模化發展,扎實推進用戶端不銹鋼波紋管、報警器、切斷閥“安全措施三件套”加裝升級行動。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全鏈條規范燃氣相關產品生產銷售管理,著力提升燃氣本質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集團公司城鎮燃氣管道設施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行動領導小組,各公司要將城鎮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擺上重要日程。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加強統籌,層層壓實責任,嚴格履行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各部門切實加強燃氣安全風險管控,形成齊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機制。
(二)壓實企業主體責任。集團公司發揮好牽頭作用,會同各主業公司做好指導督促,及時調度專項治理進展情況,對照“帶病運行”隱患臺賬,實施銷號管理。壓緊企業主體責任,把責任落實到“最小管控單元”和“最后一公里”。
(三)加大政策支持。要利用國家推進大規模設備更新和地下管網改造的政策機遇,積極做好項目策劃儲備申報等工作,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更大范圍推進城鎮燃氣管道設施更新改造項目建設。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項目審批、許可等制度,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壞,落實燃氣管道保護責任。
(四)注重宣傳培訓。積極開展專項治理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以及新媒體等平臺,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提高全民燃氣安全意識。常態化開展餐飲等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燃氣安全培訓。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推進燃氣安全宣傳教育進校園、進社區、進家庭,帶動千家萬戶掌握燃氣安全知識,加強自身安全管理。
附件1:老舊燃氣管道更新改造統計表
附件2:城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表
附件:城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檢查表
治 理 重 點 檢 查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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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檢查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結果 |
主要問題 |
1 |
燃氣廠站設施 |
(1)是否有用地、規劃建設及消防驗收手續不全的廠站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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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有不符合現行設計標準強制性規定的廠站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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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臨近設計年限、未進行安全評估的設備設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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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有未定期檢驗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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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有存在其他重大隱患的情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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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燃氣管道設施 |
(1)是否有建(構)筑物占壓的管道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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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有穿越密閉空間且未采取保護措施的管道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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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超設計年限或臨近設計年限、未進行安全評估的燃氣管道設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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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有竣工資料缺失或底數不清的燃氣工程項目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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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有超期未檢或未完成整改的壓力管道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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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有經營區域界限不清晰、管道權屬不明的情形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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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有易發生隱患(主要是指管道受力、易腐蝕老化、外部因素等影響)未落實保護措施的管道設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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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有不符合現行強制性標準的管道設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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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有失效的閥門等附屬設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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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有存在其他重大隱患的情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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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運維管理體系 |
(1)是否有巡檢制度未建立或落實不嚴格的問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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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有不按規定配備巡檢人員、設備的情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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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警示標識不按規范設置或缺失的現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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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有不按規定落實第三方施工保護制度的管道區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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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有“三類人員”不按規定配備或未持證上崗的情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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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有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雙安全員”配置不到位、巡護不落實的問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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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用戶端安全查 |
(1)是否有使用國家明令淘汰或不合格的燃氣具、連接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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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有設置在衛生間內的燃氣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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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設置在人員居住和休息房間內的燃氣管道及附件、燃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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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有設置在密閉地下空間內的燃氣管道、調壓裝置和燃具等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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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有餐飲等非居民用戶使用氣液雙相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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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有未規范安裝報警切斷裝置、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假冒偽劣的“瓶、管、灶、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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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有未規范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未保持暢通、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救援的廣告牌等障礙物且使用燃氣的“九小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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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人員簽名: |
檢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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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查單位主負責人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