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章的人,他們是這樣的?
1、在實際操作中認為“違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傷人,傷人不一定傷己”。在作業中能少動就少動,能省力便省力,能將就就將就。
2、在操作的時候表現馬馬虎虎,大大咧咧,盲目相信自己的以往經驗,認為技術過得硬,保準出不了問題。認為章程是領導用來卡人的。
3、對安全問題談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比起來不要,不把安全規定放眼里。認為違章是必然的,不違章就干不成活。
4、技術不熟練,遇險驚慌。對突如其來的異常情況,驚慌失措,甚至茫然。無法進行應急處理,難斷方向。
有時候,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規程,也不缺乏安全知識,技能水平也不低,但就是違章操作了。
二、習慣性違章的特點
1、習慣性違章具有較強的頑固性。
2、習慣性違章容易使人喪失應有的警惕性。
3、習慣性違章具有一定的生存土壤環境。
4、習慣性違章是引發事故的必然因素。
三、20種習慣性違章行為
1、操作起重機械、電動設(機具)、電焊機等工作完畢后,未把控制器撥至零位、未切斷電源,未鎖緊夾軌鉗等就離開現場。
2、無漏電保護器就使用手動電動工具。
3、乙炔瓶、氧氣瓶使用時未直立。
4、乙炔表無防回火裝置。
5、乙炔瓶、氧氣瓶之間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離,或者,氣瓶與火源之間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
6、在超過2米標高無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冒險在單梁或平臺邊緣、孔洞邊緣和吊掛物體上作業、休息。
7、在無防護欄桿及未綁扎的腳手板上進行高處作業。高處作業(2米及以上標高)不系安全帶或身系安全帶不栓在上方牢固可靠處。
8、不將安全帶掛在水平防護繩或安全繩上,任意在單梁、平臺,孔洞邊緣處行走或作業。
9、高處作業不走樓梯、斜步道或梯子,而沿腳手架、繩索、欄桿、吊車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結構及墻體、支柱等上下攀登。
10、從事金屬容器或管道內等作業未設監護人。
11、用氧氣做通風及吹掃氣源。
12、承重的鋼絲繩與物體棱角直接接觸時,未在棱角處墊半圓管及半圓管未做防脫的綁扎,起吊大件物體或不規則物體時未拴溜繩。吊掛物件超過一周的不加第二道保護繩索。
13、架子工人員搭設腳手架未按規定搭設:作業層無雙層防護欄桿,腳手板未按規定鋪設或綁扎。腳手架或施工吊架,未設置施工人員上下和行走的安全通道或爬梯。
14、焊工對電焊機二次線的破裂、裸露和接頭松動不處理就使用或不停電就處理。
15、施工現場的材料碼放混亂,堵塞通道(電源通道、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等),每次施工完畢未清理現場——即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的。
16、氧氣和乙炔帶子混用。
17、在轉動的無齒劇片上直接研磨物件。
18、起重吊裝(嚴禁在吊物下工作)。
19、任何吊裝都必須事先計劃。
20、用電安全(將帶電電纜繩用危險標志和警示帶進行標識;電纜應架空敷設)。
四、怎樣糾正習慣性違章?
1、要認真學習本專業的安全規程。
2、要力戒在自己身上出現習慣性違章。
3、當別人制止自己的習慣性違章時,應虛心接受。
4、當發現習慣性違章行為時,應勇于制止或勸阻使其消滅在萌芽狀態。
5、最重要的是下面這一點:
從正反兩方面的典型事例中予以借鑒,不斷提高自己的防護能力,能夠有效避免習慣性違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