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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用戶安全用氣“8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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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燃氣用氣設施安裝場所應具備良好的通風條件;通風條件不好的應安裝新風和排煙系統。
工商業燃氣用氣設施安裝在地上房間時,房間內應設置有效的機械排氣設施;燃氣用氣設施安裝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者地上密閉房間時,房間內除應設置機械排煙設施外,還應設置獨立的的機械送、排風系統,送、排風量應滿足下列要求:正常工作時,換氣次數不應小于6次/小時;事故通風時,換氣次數不應小于12次/小時;不工作時換氣次數不應小于3次/小時;還應滿足排除房間熱力設備散失的多余熱量所需的空氣量。
3工商業燃氣用氣設施的房間應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且報警裝置控制器應安裝在夜間有人值守的房間;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與排風扇等排氣設備連鎖,報警器應有備用電源。報警探頭有效期內應定期檢查校驗。
4安裝的燃氣報警裝置應是取得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計量合格證書,經相關部門認可的機構檢測合格。
5室內燃氣管道宜選用金屬管道明設;連接用氣設備的燃氣管道不得使用橡膠軟管,宜使用金屬軟管,且與用氣設備相接部位處應安裝手動快速切斷閥。
6工商業燃氣用氣設施上方應安裝集、排煙裝置,排煙裝置的安裝應符合國家或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7室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不得擅自安裝、改裝、拆除,如需安裝、改裝、拆除室內燃氣設施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實施作業。
8安裝燃氣用氣設施的房間不得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柴油、汽油、乙醇燃料、油漆等等)。